办理材料:
(1)本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的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原件【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至办理该项业务上月的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房屋所在地为户籍地的,提供户口簿原件;房屋所在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原件(截至提取时点前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
(5)购房地为产权人配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还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同一套房屋已按照锡房金规【2019】2号文相关规定办理过柜面还贷的,再次办理时仅需提供: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原件【还款明细起始日期为上一次办理该业务是提供的还款明细截至日期,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取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至办理该项业务时最近一期还款后的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