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非常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职工人事部门批复的离职证明原件;
4.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的,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
5.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任一业务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办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直属办事处: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
咨询电话:0519-12329
武进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
咨询电话:0519-12329
金坛分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
咨询电话:0519-12329
溧阳分中心:常州市溧阳体育路8号
咨询电话:051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