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近两年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贷记录。
2、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商贷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或产权共有人。
3、商贷应已办妥抵押手续,且仅存在该商贷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4、仅限于纯商贷办理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贷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60% ,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0% 。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025% ,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 。
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借款还清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月还款额。
三、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和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9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
3、贷款额度按以下规则计算:
(1)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账户余额的10倍。
月均账户余额为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多个借款人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借款人在本市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一人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
(2)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符合贷款条件的多个借款人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3)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分别在本市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相应规则分别计算再合计贷款额度。
(4)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①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符合贷款条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90万元。
②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贷款额度可放宽至90万元。
③符合“青春留常”条件的借款人,毕业后5年内在常州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给予单笔贷款20万元额度支持。增加额度支持后,借款人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贷款额度最高为90万元;借款人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
④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符合贷款条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4、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属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价款的80% ,属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价款的70% 。购房实际应付价款以契税完税价和评估价二者中的最低值为准。
5、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
四、转贷方式
1、以贷还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办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在商转公贷款抵押手续办妥后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相应的还款银行账户偿还商贷。
2、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并办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后,还清商贷,在商转公贷款抵押手续办妥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商转公贷款还款银行账户。
五、贷款程序
1、以贷还贷方式
(1)预约偿还商贷。借款人向商贷银行申请预约偿还商贷,预约成功的,由商贷银行向借款人出具《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
(2)贷款申请。在商贷预约还贷日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所需材料,中心确认是否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
(3)逐月还贷申请。借款人在办理转贷申请时可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
(4)办理担保。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
(5)出具审批结果。公积金中心根据商转公贷款要求,出具审批结果。
(6)办妥抵押。担保公司办理商转公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办妥房产抵押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在预约还贷日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给担保公司账户,由担保公司将放贷资金划转给借款人账户。
(8)偿还商贷。借款人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手续。
(9)按期还款。受托银行每月1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从借款人约定的个人账户内扣划商转公贷款当月的应还款金额。
(10)结清贷款。借款人提供贷款还清证明,到担保公司撤销担保,办理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注:如果产权人发生变化的,只能选择先还后贷方式。
2、先还后贷方式
(1)预约偿还商贷。借款人向商贷银行申请预约偿还商贷,预约成功的,由商贷银行向借款人出具《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
(2)贷款申请。在商贷预约还贷日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所需材料,中心确认是否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
(3)逐月还贷申请。借款人在办理转贷申请时可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
(4)办理担保。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
(5)出具审批结果。公积金中心根据商转公贷款要求,出具审批结果。
(6)偿还商贷。借款人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撤销房产原抵押登记。
(7)办妥抵押。担保公司办理商转公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8)发放贷款。新的抵押办妥后,公积金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账户。
(9)按期还款。受托银行每月1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从借款人约定的个人账户内扣划商转公贷款当月的应还款金额。
(10)结清贷款。借款人提供贷款还清证明到担保公司撤销担保,办理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偿还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但一经确定在整个还款期内不能更改。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是一种均衡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是一种递减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比较适合贷款时收入较高的借款人。
2、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受托银行按月在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还贷本息。如因还款账户金额不足造成贷款逾期,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贷款期间,经借款合同签订各方同意,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或部分提前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后,贷款利率档次不变。部分提前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部分提前还贷后,有三种贷款偿还方式供借款人选择:①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②月还款额减少,贷款期限不变;③提高月还款额,缩短贷款期限。
七、贷款担保
商转公贷款采用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方式。
【拓展】
常州地铁几点开始到几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