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当月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未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1)转账汇缴的,提供转帐支票和进帐单;
(2)现金汇缴的,提供现金解款单。
2、单位有人员新增、启封或封存等引起当月缴存职工变动和缴存金额变动的,需提供:
(1)转账汇缴的,提供转帐支票和进帐单;
(2)现金汇缴的,提供现金解款单;
(3)按人员变动情况分别提供:若有新增职工的,填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清册》;若有职工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的,填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清册》;若有封存职工需重新汇缴的(一般是职工调入后需汇缴),提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清册》;若有办理批量职工转入的,需填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清册》(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应有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时,一定不要忘了先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扫描二维码关注常州官方微信公众号(ID:changzbdb),点击菜单栏上的【办事查询】—公积金,即可进入“常州个人公积金查询”页面。在对话框输入:公积金 ,即可进行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公积金提取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