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取类业务中,职工最为关注的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业务。具体如下:
(1)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
(2)最新经银行盖章的住房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号、贷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等);
(3)报账期还款明细;
(4)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5)借款人的配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6)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合作银行任意一家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
目前,此项业务也可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办理,无需跑腿,动动手指就能办理。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