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用个人的公积金偿还这套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采用逐月还贷方式的,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的合计金额,不应超过提取时上月实际归还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采用半年报账还贷方式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上个半年度实际归还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二)同样是在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个人的公积金偿还这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若该套房为组合贷款,则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