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领取或下载《盐城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户设立登记表》、《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发放协议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
3.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对申请资料审核后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好消息:
盐城微信公众号开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