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款申请:
借款人应当凭贷款申请资料,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货款意向表》等有关资料;
二、货款受理: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同意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等;
三、货款审批:
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货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通知并协助借款人办理担保落实手续;
四、货款发放:
借款人凭担保落实材料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自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通知借款人之日起30日内借款人未办理贷款划转手续的,视同借款人放弃贷款申请。
2023年盐城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