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3.已签署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资料;
4.收款账户;
5.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6.首期售房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