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直接安置住房的支取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北仑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
3、提取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他人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街道(镇乡)级以上机构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差价结算清单(含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已做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证、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5、提取金额为结算资料或发票签发日前一月帐面余额,且不超过实际结算支付差额。
办理地点:
北仑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支取日为区级机关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止(7月份调整基数,不办理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