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好购房合同
申报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盖户口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人、共有权人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身或离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
5、房管处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人30﹪以上的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所属单位出具的月均收入证明(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待业的出具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的在家待业证明)原件1份;
8、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的房管处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
9、非宁波户籍提供宁波大市内有效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三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必须到受托银行接受面谈记录。(3)公积金在北仑缴存的,收入证明格式必须是北仑公积金中心。(北仑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可以下载)
申报流程:
直接在受委托银行贷款窗口受理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5个工作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