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
4、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7、离休、退休;
8、 出境定居;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浙里办”APP公积金提取业务在线办理流程
01、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服务,点击“添加账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
02、点击住房公积金页面“公积金提取”事项,选择您要办理的提取业务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