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
月平均余额
月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缴存时限倍数
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
注: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有关,也与缴存年限、年龄、所购房屋总价、房龄、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套数等众多因素有关。
贷款最高、最低(保底)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瑞安、洞头最高额度为7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5万元。永嘉、文成最高额度6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平阳、泰顺、苍南、龙港最高额度5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
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瑞安、洞头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永嘉、文成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15万元。平阳、泰顺、苍南、龙港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