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缴存职工在温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个人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温州公积金中心。
(1)省内转移的,可登录“浙里办”手机app,通过公积金业务的“账户转移”事项申请。
(2)跨省转移的,可登录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通过“转移接续”事项申请。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如何申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答: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这四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在页面下方“个人服务”栏目“其他”模块选择“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申请”服务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