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2.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3.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4个月;
4.无不良征信记录。
5.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嘉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事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身份证明
4.银行结算账户
5.居住证或户口本
6.社保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
8.个人缴存托管委托收付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