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期房
提取限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对应月为止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以购房合同载明的时间(含当月,下同)和房屋总价认定。
(二)购买二手房
提取限额:不超过付款对应月为止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以购房发票载明的时间和成交金额认定。二手房已评估的,以购房发票中的成交金额、二手房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
除了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