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批准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
3、上级批准撤销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通知书
5、人民法院破产裁定
6、经办人身份证
7、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4、决定:业务当场立即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