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1.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
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3.已婚的,需结婚证
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
(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
二、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查/审核
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三)核准
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四)送达
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