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单位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将更加简单,因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贷款手续,规定今后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材料。从取消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所需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更改为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在《贷款申请书》月工资收入栏和公积金月缴额栏填报,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收入证明。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2、如果您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话,有关收入证明开具的问题,请具体咨询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