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人递交所需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②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审核;
③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就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
④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款本息,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⑤签订合同文本,办理抵押贷款综合保险;
⑥双方到办证中心办理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
⑦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⑧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取回相关合同文本。
※办理组合贷款的,签订合同、抵押登记等由贷款银行负责办理。
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应事前到管理中心签订贷款资金转帐协议,确定贷款资金划到卖方还是中介第三方帐户。
办理预告登记的,三证办妥后还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