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借款申请人到中心任意机构(贷款中心除外)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拿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带着下面这些材料到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资料如下: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一式三份。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明(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5份)
(1)结婚的且另一半有固定工作的还需要另一半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有效身份证明
(2)单身或配偶无固定工作需要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有固定工作,担保人需在《贷款申请表》上填写相应信息。
4、婚姻状况证明。(此项主要看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火化证或死亡证明;单身的,签署未婚声明)(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5份)
5、准购证及申请经适房时提供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准备原件1份)
6、《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5份)
7、《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5份)
第二步
受托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初审。
第三步
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
第四步
担保公司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出具《担保承诺书》。
第五步
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
第六步
中心核准发放。
第七步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八步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