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商品房贷款
1.缴存地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内)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户口页原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明原件(结婚证信息错误的填写《夫妻关系声明》或补办结婚证;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判决)书原件;丧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需由借款人柜台签署单身声明
5.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1个月)
6.购房合同原件
7.首付款发票原件
8.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9.借款人名下用于还贷的借记卡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
1.缴存地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内)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户口页原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明原件(结婚证信息错误的填写《夫妻关系声明》或补办结婚证;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判决)书原件;丧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需由借款人柜台签署单身声明
5.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1个月)
6.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协议原件,不具备存量房买卖协议备案条件的县(市、区)申请人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7.买房人首付款证明(买房人银行转账凭证或卖房人收据)
8.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9.过户后新不动产权证书(含图纸)原件(新证没有明确建成年份的须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10.借款人名下用于还贷的借记卡
11.卖房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其本人名下借记卡(农、工、中、建、邮政储蓄银行)
1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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