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廊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713元,下限为1680元。
(二)缴存比例
2020年度廊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 至12% 缴交。
(三)缴存额度
2020年度廊坊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上限各为2726元,合计5452元;下限各为84元,合计168元。
(四)缴存方式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管理中心。
(五)缴存资料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应提供资料如下:
1、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无变动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2、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发生变动的,填写对应变更模板纸质及电子版excel(封存模板、启封模板、职工开户模板)、《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