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计算器

邢台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申请指南

邢台公积金提取    邢台   公积金   提取
邢台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申请指南

邢台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申请

邢台公积金提取

申请条件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取金额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整取到百元。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

3、《低保证》或《特困证》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原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地址

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管理机构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3、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联名卡(或储蓄卡)。

注意事项

1、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对提取资金确需转入单位账户的,职工应先向单位申请提取,单位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点击下载),加盖单位及经办人预留印鉴。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的,单位收到提取资金后,返还给职工本人。

咨询电话

0319-12329

查询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