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房屋用于自住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一年可以提取1次。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01.单身租房提取
1、申请人须为郑州市直公积金缴存职工。
2、申请人在郑州市辖区内名下无住房且公积金账户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可在线办理。
3、一年仅支持提取一次。
4、市辖区个人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为1500元。
5、廉租房和公租房租赁提取暂不支持网上办理,需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线下办理。
6、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02.已婚租房提取
1、申请人须为郑州市直公积金缴存职工。
2、申请人为已婚的,在郑州市辖区内名下无住房且公积金账户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可在线办理。
3、一年仅支持提取一次。
4、市辖区内夫妻每月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为3000元。
5、廉租房和公租房租赁提取暂不支持网上办理,需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线下办理。
6、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