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政策方针,坚持“强化归集、突出效应、规范管理、改进服务”的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下午业务学习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书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学整树”活动的部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第一阶段进行了深入宣传和全面动员,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了实施方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以“学习焦裕禄精神,整顿干部作风,树正气,树典型”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讨论,并初步进行了剖析查摆。通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方便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我们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具体事项及服务时限
1.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人员增减变更,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
4.办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自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自借款人递交贷款资料齐全之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房产抵押办理时间除外)
5.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变更。
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结。
7.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
8.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
9.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汇补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补缴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200人以内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200人以上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10.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人数超过50人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结。
11.稽核督查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稽核审计。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报请中心领导批准责令改正,并作后续督查,跟踪落实情况。1至2周内完成一项稽核工作。
二、服务监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督查科。
三、投诉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门口设有“学整树”活动投诉箱及投诉电话。中心将认真受理,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地址:开封市包公湖南路15号
邮政编码: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