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余额单、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声明、房产查询证明、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
购买二手住房的:需增加卖房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不动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收据、购房协议;
自建住房的: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或国有土地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自筹资金证明。
拓展信息:
贷款受理和审批流程:
1、借款人从窗口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贷款。窗口人员受理借款人贷款资料并严格审查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当场予以退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录入借款人相关资料并采集电子信息。
2、经管理部主任复审确认后上传使用管理科;
3、使用管理科审批;
4、管理部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领取借款人《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证);
5、通知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6、通知财务科划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