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五条“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拓展信息:
办理地点:
信阳市羊山新区(县)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东侧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室(窗口);市直管理部地址:乘坐25路、30路、28路公交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各县区办事群众,可前往所属县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以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