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补缴:
单位集体补缴只有同时满足另外两个条件才可以算是正常缴纳。
1、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住房公积金;
2、补缴行为发生在第一次发生断缴的3个月以内。
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为个别职工进行公积金补缴,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可以算是正常缴纳。
1、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劳动合同、人事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为个别职工补缴新参加工作或调入3个月以内的住房公积金;
3、补缴行为发生在刚参加工作或者刚调入工作的当月起12个月之内。
拓展信息:
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补缴金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