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办理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贷款结清后,主借款人应到中心营业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设定抵押权手续。
一、办理程序
1、借款人贷款已正常结清或已办理完提前结清手续。
2、中心营业部在一周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主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解除设定抵押权相关证明材料。
3、主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解除设定抵押权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设定抵押权手续。
二、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3、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21、103路公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