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参照当年单位在职职工标准,每年可依据文件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时间内调整一次月缴存额。
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缴存方式、缴存时长、缴存金额等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使用行为及需求分析,适时调整缴存使用的政策规定。
缴存基数、比例和限额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襄阳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缴存比例为10% -24% 。
缴存对象可在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其中2021年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上限为46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