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更新时间:2023年4月12日
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流程,长沙公积金中心正组织相关人员对以本房设定抵押的贷款流程进行调整,并与相关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协调,力争尽早以顺位抵押方式实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职工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商业贷款。现暂未收到推出该业务的具体时间通知,最终政策文件以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