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及其配偶二代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结(离)婚证及复印件(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5、申请人公积金对账簿首页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商品房:
1、申请人已生效的房管局正规购房合同(正本)
2、购房预付款契税发票(收据原件)
二手房:
已过户至借款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已生效的合法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收据)、或卖方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住房:
建设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预算书及复印件
竣工后:房屋产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工程结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