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本人或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低保提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