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