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时限
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就医均可申请提取,同一患者的医疗费用职工家庭每年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的,可以自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限提取1次。
2、提取额度
每名患者首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以后每次提取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曰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重大灾害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部分。
3、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重大疾病: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3)重大灾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4、提取流程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2)线上提取
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