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在长沙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3、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事项:选择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在4个固定划扣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中选择一个作为每月代扣代缴日。如果是当月25日后申请办理开户手续的,则无法在当月进行汇缴(因为已经错过当月最后一个划扣日),需从下个月开始代扣代缴。
在长沙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公积金缴存 |
缴存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在长沙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3、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事项:选择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在4个固定划扣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中选择一个作为每月代扣代缴日。如果是当月25日后申请办理开户手续的,则无法在当月进行汇缴(因为已经错过当月最后一个划扣日),需从下个月开始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