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中心目前暂不支持非本中心的缴存职工以及异地商业银行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顺位抵押商转公业务指的是对于已办理原商业银行贷款且抵押房产已出产权证的职工,在未结清原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新增我中心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由我中心将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资金支付给原商业银行,帮助职工结清原商业贷款的业务。
现有14家银行已与长沙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协议,这14家银行分别是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长沙农商行、光大、中信、湖南银行、民生、兴业、邮储、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