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年5月4日
2023年4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出申请—中心受理和审批—各方签订合同—职工办妥顺位抵押登记—中心放款至商业银行—职工办理贷款结清和撤押。如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应自筹资金偿还差额部分,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还贷流水。
值得注意的是,能够通过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其商业银行须已与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商业银行名单将在中心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
此《通知》于5月15日正式施行。
>>>长沙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