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
4.购房发票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购房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注意事项:
1.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2.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3.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