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此限制。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办理地址:
>>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线上申报(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e福州、闽政通、建行STM)
办理时限:
柜面申报:当场办结;网上申报: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注意事项:
1.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3.提前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6.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