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职工自受托银行放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还款日为放款日的对应日。职工授权受托银行每月从指定账户中扣划当期应还贷款本息。
问:长沙公积金还款账户可以不是本人的吗?
根据长沙公积金贷款规定,原则上还款账户名必须与主借款人一致,因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导致还款不便的,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共同还款人和还款账号。
注意:职工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继续履行职工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