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仅限于购买期房、现房和二手房。
长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2、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
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
3、贷款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当一致。
4、首付比例
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5、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资料→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担保公司审批确认)→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公积金中心根据双方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办理抵押及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放款。
6、办理地点
长沙公积金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注意: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首付比例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贷款利率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