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长沙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要满足什么条件
2、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借款人及未婚借款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以下列方式按顺序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社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提供转贷房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转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同意提前结清证明、用于设定抵押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价值议定书》。
3、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4、办理流程
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5、办理地点
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机交易市场四楼7-12号窗;
天心区:天心区湘府中路258号湘府东苑东门
开福区: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裙楼3楼1-2号窗;
岳麓区: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4号窗;
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4-6号窗;
望城区:望城区望府路198号区政务中心二楼
长沙县:金茂路288号4号窗;
浏阳市:浏阳市圭斋东路1号
宁乡市:花明北路市民之家2楼E区94-95号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