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入口: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doc
拓展信息:在异地正常连续缴存了6个月以上,不间断在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至我中心后,可以合计为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显示职工在异地已连续缴存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则该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异地缴存金额转移到账后职工可以申请贷款。若在异地未连续缴存6个月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需在我中心继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
温馨提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可以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