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和相关的凭证原件。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及相关证明(签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授权和承诺书》;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资料)。
退休相关的凭证原件
退休证或劳动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表,但是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