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限制
限每年办理1次,已婚职工家庭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0元,夫妻提取金额合并计算;未婚职工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二、提供资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工、农、中建、交邮储任银行已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效I类借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后未再婚的,如户口薄上未及时更新婚姻状态,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后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提供户口薄以及填写《婚细状况声明书》。
4、公积金缴存地和原本市购房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5、公租房另需租赁协议和缴纳房租收据
三、提取办理流程、时限及场所
1、一般提取流程:①提取人提供办理资料→②管理部提取窗口受理审核确认→③职工签字并领取业务回单→④资金支付
2、办理时限:缴存职工提取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管理中心不予受理,但须告知原因。
3、办理场所:各区、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领现场调查核实的购(建)房提取,在购(建)房地所属区域管理部办理。
拓展阅读:各区、县(市)管理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