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年限
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现有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在株洲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人单独缴存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利息
贷款计息方式为等额本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