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范围内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郴州市范围内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电梯安装工程动工后二年内,一次性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增设电梯的个人预算出资额,提取金额保留至百元位。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44、145、147、151、153、155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47122、0735-2225932
网络提交:点此进入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2 |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一类储蓄账户 | 核对原件 | |
3 |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联合审批手续和电梯安装工程预算手续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4 | 增设电梯楼栋或单元的业主花名册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5 | 结婚证或户口簿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仅限提取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时需要 |
配偶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6 |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七、办理流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