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含拍卖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